::: 陸韓 FTA對服務貿易亦有影響,政府審慎因應,並呼籲國會儘速審議兩岸服貿協議

作者: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中國大陸及韓國於本(103)年11月10日宣布完成陸韓FTA實質性談判,各界連日來對該FTA調降關稅對我國可能造成之影響多所討論,本部除已說明關稅及非關稅領域外,另就陸韓FTA有關服務貿易之部分綜整如下(名詞定義請參考附件「服務貿易小辭典」),並分析其可能影響及政府的因應方案:

一、 陸韓FTA未來將以「負面表列」方式進行服務業市場開放談判,雙方將進一步相互開放服務業市場
根據目前掌握訊息,陸韓FTA的服務貿易市場開放承諾表,將以「正面表列」呈現,待協議生效後,雙方將以「負面表列」方式進行後續市場開放的談判,此係中國大陸洽簽FTA首次同意採用「負面表列」方式進行談判。

「正面表列」的服務業談判,係指市場開放承諾表所列項目才開放,「負面表列」則反過來,係於條文中先規定彼此開放的義務,例如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不得有原料需在境內採購或最終產品或服務需出口一定比例的實績要求、不得要求任命特定國籍的人擔任總經理、不得要求必須設立當地據點、不得設立數量限制或要求需通過經濟需求測試、不得限制服務提供者的組織型態須為特定類型(如法人或合夥)等,在規定前述義務後,再談判有哪些「不符合」的項目可以列入彼此的豁免清單,亦即清單內容是「市場不開放清單」,此類談判方式一般而言將大幅增加開放程度,陸方此一創舉顯示其進一步開放之決心。

兩岸服貿協議雖係以「正面表列」方式談判,但我國與中美洲國家的4個FTA及臺紐、臺星經濟合作協定,均是以「負面表列」方式與對手國進行談判,故已具有相關經驗,未來兩岸服貿協議生效後,若各界能形成共識,亦可以「負面表列」方式與中國大陸續行談判,爭取更多市場開放。

二、 若兩岸協議遲不生效,韓國服務業者可能在若干行業取得較優惠之市場開放待遇
隨著經濟不斷發展,中國大陸近年來服務業成長快速且占GDP比例顯著提升。2006年至2013年,中國大陸工業生產占GDP比例從42.2%逐年下降到37%。同期,服務業占比從40.9%提高到46.1%,2013年服務業占比首次超過工業,估計到2015年,可能達到48%以上,因此各國均相當重視中國大陸服務業市場的廣大商機,陸韓FTA也不例外。

韓國近年來努力發展服務業,除了民眾所熟知的韓劇及線上遊戲外,韓國在營造、金融及電子商務等方面亦是其發展重點,並且不以國內市場為滿足,極力發展國外市場。

根據目前掌握訊息,中國大陸對韓國的市場開放內容可能包括律師(與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之中國大陸律師事務所合作)、營造及工程(承認韓國境內工程實績)、配銷(放寬現行禁止項目)、環境(開放污水處理服務)、娛樂(允許韓國企業持股49%、電影、電視劇及播放用動畫片的共同製作等)、金融(訂定金融專章、提高法規透明性)、電信(訂定電信專章、納入WTO「電信參考文件」內容)、自然人移動(商業訪客、企業內部調動人員及履約服務提供者的短期入境及停留的簽證便捷化、韓國企業初次派駐中國大陸服務人員的簽證期間自1年延長至2年)等。

中國大陸在兩岸服貿協議的開放內容全數超出其WTO承諾,有利我業者開拓中國大陸市場,惜因服貿協議未生效而無法實現,若陸韓FTA生效而兩岸服貿協議仍未生效,一方面我方在服貿協議先爭取到的優惠,極有可能被韓國搶先,另一方面,預估韓國服務業者可能在前述律師、營造及工程、配銷、環境、娛樂、電信、金融等行業取得較我業者更優惠之市場開放待遇,以上情形恐對我業者在中國大陸市場之競爭更為不利。

三、 因應陸韓FTA對服務業的影響,行政部門呼籲國會儘速審議兩岸服貿協議
面對陸韓FTA即將簽署,眼看著我方在兩岸服貿協議辛苦爭取到的市場開放優勢快被迎頭趕上,行政部門呼籲各界正視服貿協議通過的重要性,促請國會儘速審議服貿協議。

兩岸服貿協議自102年6月21日簽署迄今已近1年半,今年3月間,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立法已成全民共識,行政院於今年4月研擬「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國會理應儘速審查,以不負國人期望。政府期盼各界儘速建立共識,加速這些重要法案的處理進度,行政部門亦將持續精進相關配套措施,讓人民安心,共同為加入區域經濟整合來打拼。

資料來源: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