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案背景及經費規劃

 

積極融入全球經貿體系 避免我國產業被邊緣化

全球經貿情勢主流趨勢區域整合與貿易自由化,各國藉由簽署區域性或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強化經貿互動關係。對外貿易與出口一直是台灣經濟成長的主要動力,為強化我國外貿成長動能,政府正積極推動與主要貿易夥伴國洽簽經濟合作協議,打開全球市場,吸引外人來台投資,協助台灣融入全球經貿體系,促進我經貿投資國際化。

台灣經濟合作協議洽簽現況,正積極爭取,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RCEP區域經濟夥伴關係;TIFA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

方案推動緣起

目前政府推動洽簽經濟合作協議,正是臺灣朝向國際化之好契機,透過開放或調降關稅,可拓展國際市場,擴大臺灣出口貿易,然而,對於國內內需型、競爭力較弱、易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產業及其雇用員工,亦將造成相當之衝擊,政府在洽簽經濟合作協議時,應運用談判策略爭取有利條件,並給予適當輔導及支援,協助轉型升級,提升產業競爭力及就業安定,以因應貿易自由化所帶來的衝擊。

為配合自由貿易協定,政府推出調整支援方案。

依據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6條:「產業受天然災害、國際經貿情勢或其他重大環境變遷之衝擊時,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視需要提供產業調整支援措施,以協助產業恢復競爭力及促進社會安定」之規定,為協助國內弱勢敏感傳統產業集中小企業,因應貿易自由化衝擊,行政院於99.2.22核定10年期程之「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分別於99.12.7、101.4.16及102.7.26三次修正,以下稱方案)。

經費來源

方案整合經濟部與勞委會等各部會公務預算與相關基金,包含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推廣貿易基金、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等,於99年至108年10年內,共匡列952億元經費,依業者受影響程度之不同,分階段提供振興輔導、體質調整及損害救濟等調整支援措施。

方案因應服貿作法

102年6月21日兩岸簽定服務貿易協議,為提供可能受影響之服務產業調整支援措施,行政院於102年7月26日核定修正方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加30.1億元經費協助服務業,方案總經費由原有之952億元調整為982.1億元。
(二)適用對象為工業部門及服務業部門。

102年6月21日兩岸簽定服務貿易協議,為提供可能受影響之服務產業調整支援措施,行政院於102年7月26日核定修正方案,修正後服務業部門經費增加30.1億。

後續做法

因應政府持續對外洽簽區域貿易自由化協定,政府將持續密切觀察市場開放後對產業之影響情形,針對不同產業之需求,不定期進行滾動式檢討,適時調整輔導措施,來協助業者因應貿易自由化可能之衝擊。

詳細內容可參照:https://www.mittw.org.tw/trade/Home/(另開新視窗)